杠杆实盘 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发起A,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发起C: 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20:54 点击次数:55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0 日
基金名称 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075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7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公告依据 合同》、《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5 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红利精选股票发起 建 信 红 利 精 选 股 票 发
A 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759 02076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1.0529 1.0555
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665,682.79 111,729.13
截止基准日下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属分级基金的
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66,568.28 11,172.92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0.040 0.040
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按季度进行收益分配评估,如上一季度末单位基金份额可
供分配利润超过 0.02 元时,本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收益分配,该次基金收益分配
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分红条件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 类和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
除息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7 月 1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明 2025 年 7 月 1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 年 7 月 14 日
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
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
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免
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
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